互联网、人工智能、数字化、移动化等高科技驱动传媒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的今天,不仅媒介生态发生了深刻变化,传播的功能性机制同样发生了颠覆性变革,这一方面提高了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有效性和度,但另一方面也迫切要求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应满足全域协同的治理现代化的诉求,以更加丰富多元的研究面向和实践,助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发展。
在功能的定位上,政策是党和政府领导和建设为重要的战略引擎,也是治理的神经网络。在此意义上,政策已成为当下我们讨论的主流意识形态的内容和表现形式,政策传播更应是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实践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面向。对政策的理解,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政策,通常在规范的层面,被看作在特定的政治体系中加以制定和实施的维持社会、政治和经济关系方面至关重要的目标和行动框架。而狭义的政策,与政府活动紧密相关,是其活动烙印的一种标识,是一系列旨在达到某种目的的行动方案,也是由政府部门管理的有形立法和条例。[1]结合广义和狭义的政策定义,并具体到中国语境,政策被理解为由党和政府经由政治过程所选择和制定的为解决社会诸问题、达成统一目标、以实现社会利益的方案或所颁布的法规以及一定时期的某些规定;其作用是规范和指导党和政府对其领导及所属领域、部门、机构、组织或个人的行动;其表现形式包括党的理论、路线和方针、领导人口头或书面的指示、法律法规、行政规定(条例)或命令、政府规划等。
而在目前的实践和研究中,主流意识形态传播主要注重围绕党的理论、路线和方针的话语体系的传播与构建;而对于作为治理神经网络的政策及其传播的面向,则关切不足。政策及其传播同样彰显主流意识形态话语体系的构建和功能发挥,体现党—政府—媒体—社会之间的紧密互动关系,反思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实践和研究特别需要我们关切政策传播的面向。
具体言之,在目前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实践和研究中,突出主流意识形态的政治性问题,这表现在以政治话语、政治符号、政治仪式等象征形式的政治性意义建构,保持和维护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稳定和运行;与此同时,相对忽视了主流意识形态的公共性问题。公共性缘起政治性,在今天又不全然等同于政治性。这是因为现代政治的发展,使它丧失了古代政治天然具有的公共性,需要重新获得公共性作为其正当性的表现。主流意识形态的公共性体现在其传播过程,即“在过程、内容和效果三个层面”,强调对关涉公众利益的各项议题的关注、协商和认同。[2]
此外,在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实践和研究中,强调和偏向主流意识形态的动员功能及发挥。“动员”是主流意识形态具有的潜在功能。由潜在变为现实的功能,是传播主体为获得、巩固和维护安全的目的或达到某种政治目标时,以带有强烈情感色彩的政治口号或符号鼓动和感染目标受众,调动其积性,使其被动或主动地认同、配合和遵从,以实现特定政治目标下的集体行动。主流意识形态的动员功能的发挥,可以在某一个特殊时期或某一个传播阶段,若要贯穿于整个传播过程的始终,则会消解或降低主流意识形态的其他功能的发挥,如说服功能。说服功能的发挥,意味着主流意识形态在传播中的内化——即不断扩散、流动的政治、政策话语和符号等受众自觉地纳入自身的认知—情感逻辑中,表现为认知和情感的积累——更新或加强,从而达到自我认知—情感、社会认知—情感逻辑的建构或再构。说服和塑造相辅相成,贯穿于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始终,它们的发挥既体现在受众显性行为的改变,也表现在受众情感、态度和意愿的变化——传播的话语、符号成为受众自身运用的话语或符号,成为自己喜爱、符合自身需要的和所追求的理念、理想和目标,成为尊奉的生活信条,甚至成为生活方式。而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实践和研究中,厚此薄彼,因偏好动员功能的发挥而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说服和塑造功能的有效发挥。
丰富和拓展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实践和研究,弥补现实中的不足,需要关切政策传播的面向。对此,首先要重视政策传播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中的地位和作用。
治理体系现代化这个宏大高远的理论命题和实践过程,其特质在于治理体系背后基石性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具体历史实践中党和政府的政策运行。换言之,治理体系现代化,在政策方面的迫切需要,对政策传播的发展提出了非常现实的要求。
政策传播是关于政策信息及其话语的传播,由党和政府主导,具有一定的垄断性和专断性。政策行为的行使主体是党和政府。党的政策行为是党的领导、党的意志在治理中的集中体现,是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因此,党的政策行为不是狭隘的、纯粹的政党组织层面的政策行为,它必然超越出政党组织,涵盖治理的方方面面。而政府的政策行为既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和执行,同时也是政府自身职能发挥和角色内在要求的必然结果。因此,政策传播具有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特质,归属于主流意识形态传播,但是它又具有自身的运行逻辑,在实践中产生其特有的内部性和外部性问题。这些内部性和外部性问题,关系到政策传播作为治理的动力、传导、沟通机制在推动治理体系现代化中的战略地位和重大风险处置以及其特殊性功能的发挥。
虽然政策研究在中国的发展已有三十多年历史,“公共政策分析”已经成为全国公共管理硕士培养的核心课程,部分高校专门开设了公共政策本科和研究生,社会上还组建了政策科学的学术团体,然而就理论、学科而言,政策传播及其研究并没有因此发展成为一门“显学”,政策传播的研究依然处于比较初级的阶段,即使是正在兴起的政治传播研究领域,也较少关注甚至忽略了政策传播这一论题。
为此,从完善“学科”的意义上,需要借鉴多学科的前沿成果,如迭代更新的研究范式、理论工具和研究方法等带来和要求的新的问题域和方法论,将其融合到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研究之中,突破其现有的规范主义和经验主义研究的局限,使具有解释力的“知识范式”——对政策传播的内部性和外部性问题的分析,促进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分析视角的多元化,推动政策传播分析表达更严谨,进而提升相应政策研究的深度和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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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李兵.政策科学[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2:74-77.
[2]荆学民,苏颖.论政治传播的公共性[J].天津社会科学,2014(4).
(作者为北京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本文引用格式参考:
主流意识形态传播:
研究面向与实践创新
编辑:小青